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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各类成人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意见
一、凡要求转(退)学、转专业的函授、夜大及成人脱产班的学生,必须出具转(退)学、转专业的书面申请,并由所在系主管领导审批签字,再填写转学、转专业审批表,最后由成教处签字盖章。
转学的学生,还需复印当年经省招委审批的录取新生名册的相关部分,并加盖转出学校成教处印章。由学校打印文件,随审批表一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。
二、休学的学生须出具休学申请,由各系分管领导签字同意,成教处审批、备案。
三、升、留级学生的确定由各函授站(点)根据学员在考试和补考结束后,根据不及格课程门数(含上学年累计的不及格门数)在三门或三门以下者,准予升级,四门或四门以上者,应予留级的原则,确定本站(点)留级学生名单,并报我校成教处审查备案。
四、经费结算
1、要求转出我校的成教学员(包括脱产、夜大、函授),按学校规定收取提档费。各系不得加收其它费用。
2、凡由外校转入我校的成教学员,学校不收取手续费。
3、校内转专业的学生,不需交纳一定手续费,各系不能收取手续费。
4、学生申请转学和退学,经所在系或函授站(点)同意后报学校审查,开学后一周内申请转学的退学者,原则上退还培训费的50%;一月内申请转学、退学者,原则上退还培训费的30%;超过一个月者,原则上不退培训费,特殊情况者,经校领导审批处理。
其它费用(包括教材费)照实结算,多退少补。凡因违纪而被处理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学生,除教材费按实际情况结算外,其它费用不退。
5、休学复学时,按跟读年级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费。
6、升级学生按升入年级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缴费。留级学生按留入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缴费;若无级可留就随班附读,加收附读费(一般为年学费的1/5)。
二OO一年十一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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